根據《桂林學院關于開展2024年職稱認定和重新確認工作的通知》(桂院政人事〔2024〕26號)要求,經教職工個人申報、基層單位考核推薦、學校職改辦審核,學校職稱評審認定委員會認定,同意認定、重新確認陳曉華等37人相應職稱,現(xiàn)予以公示,具體名單如下:
一、職稱認定
(一)高等學校教師系列講師(23人,排名不分先后)
陳曉華 張佳敏 黃幸津 黃詩淳 馬 敏 王 雅
侯世堯 何子璇 雷音知 謝樂琪 劉竹青 劉雪艷
經竣超 邢 政 李 婕 鄭卓銘 劉天嬌 田 夢
趙 曦 林耀香 余曉麗 楊舒童 何夢曉
(二)高等學校教師系列助教(6人,依推薦順序排名)
謝海云 陳意揚 韓 博 劉北蘭 楊清棠 石盼盼
(三)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系列研究實習員(3人,依推薦順序排名)
顏 茜 諸葛明強 李曉璇
(四)圖書資料系列館員(2人,排名不分先后)
林依云 韋秋連
(五)工程系列工程師(1人)
賀茜棉
二、職稱重新確認
(一)高等學校教師系列副教授(1人)
閉鳳玲
(二)高等學校教師系列講師(1人)
潘泓靜
公示期為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2024年12月18日起至2024年12月24日止)。任何單位或群眾如對公示范圍內對象的認定、重新確認結果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并署真實姓名和聯(lián)系方式,于公示結束之日前以郵寄或直接送達方式提交至學校職稱改革工作辦公室(桂林市雁山區(qū)雁中路3號,桂林學院知善樓1樓8116辦公室,聯(lián)系電話0773-3696703);郵寄送達的以郵戳為準,直接送達的以送達日期為準。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況的不予受理。對反映的情況或問題,學校相關責任部門將嚴格按照職稱管理工作相關政策規(guī)定予以核查。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將在完成審批程序后,予以發(fā)文公布。
群眾如實反映情況受法律保護。
桂林學院
2024年12月18日